(三)颁奖典礼与法制报告:给青少年成长最好的礼物
作者:七中实验发表时间:2016-04-13阅读次数:4626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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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颁奖典礼与法制报告:给青少年成长最好的礼物
4月29日,上午8:00,学生开始对“立志成才”教育活动的感想体会进行分享,他们把自己的学习心得写作出来,在班级交流以后,作为代表面向全年级同学交流。
上午8:30,高二年级举行“高二上期总结表彰大会”,颁奖大会由张和平主持,班主任代表王天金老师组织学习了《高2016届学生奖励条例》,韩力学监宣布《学校及年级表彰奖励决定》,韩力学监、梅利青副校长、华黄来主任为近百名获奖同学颁奖并合影,班主任陈望、钱洪发、韩雄、莫海涛、左宏等负责了奖状的填写递送、奖学金的封装及递送工作。发奖之后,同学代表徐海钦同学发表了获奖感言。
韩力学监在宣读《表彰奖励决定》时说:“高二年级在高二上期全市教学质量监测考试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各学科人均分均以显著优势名列全区第一,有多名同学进入全市前500名行列,钟燕、徐海钦、杨园盈三位同学分别获得全区文理科的第一、二、三名。为表彰同学们的优异成绩,经研究,对高二上期品学兼优的周湛杰、张越、刘博源、陈驰瓦、刘晏若、张雅伦、张艺丹、杨佳丽等90余位同学予以表彰奖励,特此通报并号召高二全体同学向他们学习。
徐海钦同学在发言中说:能够作为获奖代表在此发言,我不胜荣幸。经过高中一年半的拼搏奋进,我在高二上期的期末考试中获得了优异的成绩,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各位老师的悉心教导,学校领导的关心,感谢学校对我们的教育和鼓励。
上午9:30,四川省成都市隔离戒毒所副所长,成都市关爱失足少年协会理事张敏给我们带来了预防青少年违法及犯罪的法制教育讲座。这是一个理论素养和实践经验都很高深的法学专家。
他 的职业生涯里,见证了许多年轻人成长的喜悦,亲手给许多青年才俊颁发过检查官、法官等资格证书;也见证了许多青年人因为吸毒而痛苦黑暗的人生带来的悲哀。 就一个成都强制隔离戒毒所就关押了900多名少年,他们有的是因为杀人,有的是因为吸毒,有的是因为放火,有的是因为投毒,种种犯罪行为各不相同,但他们 大多数都在17岁以下,有的居然还不到12岁就走上了犯罪道路。人与人之间的差别还真的就是这么大!
托尔斯泰说过这样一句话:幸福的家庭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具体到一个人的成长上面,也可以这样说,幸福的人生是相似的,不幸的人生各有各的不幸。那么导致一个人或者是一个家庭不幸的因素是什么呢?究竟是天灾,还是人祸?还是在于自我的意志薄弱抵抗能力太差?
未 成年人是不是就是少年,或者说青少年也是少年人?这三个概念有一定的联系但还是有很大区别的。“未成年人”这一概念从法律上说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少年”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青少年”既包括既包括成年人,又包括未成年人,它是日常生活中的概念,不是法律上的概念。来自中国 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资料统计,近年内,青少年犯罪总数已占到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未成年犯罪案件又占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 70%以上。这两个70%确实是触目惊心!
张副所长的报告从四个方面展开:一、什么是违法;二、青少年违法和犯罪的特点;三、青少年违法和犯罪的原因;四、如何预防青少年违法和犯罪。他以讲故事的方式,通过大量的案例来解释各种违法和犯罪的诱因,形成过程和各自所付出的代价。
根 据他的介绍,我们知道:违法,是法律行为的基本分类之一,它指违反法律不履行法律义务。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主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 法》中所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严重不良行为。其后果是:由其父母或者其监护人和学校严加管教;送工读学校;治安处罚,训诫或者收容教养。
——这些不满14岁的孩子一旦进入了这些监管场所,就注定了他们将彻底告别快乐少年甚至是童年,从此在劳动教养中学会成长,他们的人生从此也会开始另外一条完全不同的道路。
网络写手“雨上青天”曾经是新津当年高考的第2名,考上了川内著名大学,才华横溢,文笔绝美,可惜在“朋友”的帮助下和毒品结缘,让自己的人生在关键时期转了一个大大的弯,从此走上了犯罪道路。
复旦投毒案林、黄二人的关系恶化到故意伤害,仅仅因为一个饮水机费用的争执和愚人节恶搞一把的玩笑,可见二十几岁的研究生也有心智极不成熟的地方。如今两个原本可以很优秀的医学院研究生,却以各不相同的方式离开了这个世界,带给我们的震撼与思考都应该是多方面的。
家 庭条件好的就一定是好学生吗?答案一定是否定的,李天一这具将门之子,4岁申奥大使身份和儿童钢琴特训,优越的成长环境,并没有能够挽回他开始长达八年牢 狱生活的命运。在此之前,他还有过因为打架伤人接受劳动教养的前科。他的成长达程中,所有闯过的祸事基本上都是父母亲出面帮他摆平,到了最后终于有摆不平 的时候,只有自己来扛着了。
张所长说,12-15岁,是青少年犯罪的高发期,能力较差,自控能力弱,情绪容易偏激,如果受到外界的不良影响,很容易造成犯罪。这些犯罪中,个人冲动是主要原因,不良行为是诱因,社会各种不良因素是温床,家庭失和亲情缺失,或者是父母不良习惯以及溺爱是催化剂。
在 校学生绝大多数都是能够遵守学校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但是还是有不少人有各种不良行为,我们要坚决杜绝这些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一般表现在: 厌恶学习,考试作弊;厌恶劳动,追求享受;不讲公德,为所欲为;以大欺小,勒索财物;称兄道弟,哥们儿义气;拉帮结伙,打架斗殴;不问是非,聚众闹事;极 度自私,缺乏爱心。这些行为非常容易使人走上犯罪的道路。
《预防青少年犯罪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1.旷课、夜不归宿;2.携带管制刀具;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4. 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6.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 舞厅等场所;9.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当然最主要的还是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从立法名称就可以看出)以及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提 示大家慎重择友。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匹夫不可以不慎择友。引用孔子的语录:益友者三,损友者三。友直、友谅、友多闻,益矣;友便辟、友善柔、友便佞, 损矣。与善人居,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与不善人居,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与任何人交友都应当慎重,认真对待,讲究原则,而不能盲目草率。 与品行好的朋友交往,就会受其潜移默化的影响,自己各方面的素养也会不断提高。与品行不好的朋友交往,受到其不良习惯的影响自己还被蒙在鼓里。
匹夫见辱,拔剑而起,挺身而斗,此不思为勇也。